2019-12-27
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的通知》(商办合函〔2019〕176号)要求,对外投资企业应于2020年1月1日起,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填报2019年下半年度相关报告。为做好《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施行后的首次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主体
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开展对外投资活动的境内投资主体。
二、填报方法
(一)投资主体应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ecomp.mofcom.gov.cn)中的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进入“备案(核准)报告”子模块(以下简称“子模块”)。
(二)按要求填写《合规情况报告》(附件2-1)和《障碍情况报告》(附件2-2)。
(三)中方投资1亿美元以上并且中方实际控制的境外企业,还需填写《经营情况报告》(附件2-3)。
(四)填写完毕后点击上报,填写结束。
三、填报截止时间
《合规情况报告》、《障碍情况报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经营情况报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企业按时按要求填报半年报告。
(二)请负责填报半年报告的企业人员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填报,避免乱报、错报、漏报数据。
(三)填报半年报告是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未履行填报义务的企业将被予以通报,经催报后仍未按时填报的投资主体,视情将其违规信息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暂停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手续,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五、其他
(一)对外投资半年报告的填报指引详见前期下发的《备案(核准)报告-企业端操作手册》,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市商务局联系。
(二)以前在商务部业务系统注册过账号的企业,如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联系商务局工作人员找回。在商务部业务系统新注册账号的企业需拨打商务部业务系统客服电话开通操作权限(客服电话:010-67870108-1-4)。
特此通知。
中山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26日
(联系人:对外经济合作科 张代兵,电话:8989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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