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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仲裁委员会与印度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签订合作备忘录

10月27日,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与印度国际商事仲裁中心(Council For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以下简称CNICA)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就共同推广商事仲裁制度、信息共享、提高国际仲裁服务、推进仲裁法律服务互融互通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此次签约仪式以远程视频方式举行,广仲副主任王天喜与CNICA主席沙拉瓦纳先生(D. Saravanan)作为签约代表共同签订了合作备忘录,CNICA财务主管阿索卡帕蒂先生(G. Ashokapathy)、秘书长阿南德先生(D. Anand)等共同见证。

广仲副主任王天喜表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仲裁作为国际通行解决经贸投资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在处理国际经贸纠纷、消除投资和贸易障碍、推进国际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近年来,中印两国的经贸合作取得长足发展,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加强两国在以仲裁为代表的法律服务领域方面的合作,有利于促进地区商贸共同发展、增进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互联网仲裁的发展有着十分广阔的前景。双方此次签订合作备忘录,就共同推动互联网仲裁的发展形成了共识。希望两家机构未来继续加强联系和沟通,共同参与完善互联网仲裁的推广与运用,探索提升仲裁制度国际化与仲裁服务标准化水平,携手推动国际商事仲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CNICA主席沙拉瓦纳先生表示,CNICA已经与世界范围内诸多权威仲裁机构开展了合作,共同推广仲裁文化、提升仲裁服务质量。CNICA在互联网仲裁领域探索已久,此次与广仲达成合作,可以有效促进两国之间的商事纠纷以互联网仲裁这一崭新的形式进行,从而让仲裁程序更加高效。中印两大权威仲裁机构合作探索互联网仲裁服务新标准,完善以互联网仲裁为代表的仲裁新模式,有利于在大数据发展背景下,利用互联网仲裁进一步推动全球经济和商业发展。沙拉瓦纳主席表示,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细化双方合作,加强两家仲裁机构从业人员的交流,从而对跨国民商事争议解决产生积极影响,为国际仲裁服务的提升贡献力量。

此次签订合作备忘录,不仅翻开了中印两国仲裁机构展开合作的新篇章,也为双方共商下一步具体合作方式打下基石。根据合作备忘录,广仲与印度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将加强在专业领域的合作,通过合作举办国际会议、互荐仲裁员、共同推广《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等方式,推动仲裁事业在中印两国的发展。

Tips

印度国际商事仲裁中心(Council For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CNICA)

该中心成立于2004年1月,是提供仲裁与替代性纠纷解决(ADR)服务的权威机构,并致力于维护仲裁及ADR服务的最高标准。该中心提供国内、国际商事仲裁、调解及和解服务,其专业领域涵盖建筑、金融、海事、物流、I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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