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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06-27

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商务部会同外交部、公安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等部门,于20175-9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重点任务


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组织劳务人员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为国外的企业或者机构工作的经营性活动。本次检查包括以下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外派劳务业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企业的外派员工未与境内投资主体签订《劳动合同》的,对外投资企业在未取得对外承包工程或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情况下直接为其境外投资项目招收和外派人员的,对外投资企业未为其外派员工办理符合派驻地法律规定的工作手续的,对外投资企业以商务、旅游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


 (二)清理整顿对我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未及时足额缴存备用金的,将外派劳务单位分包或转包的,未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未及时发放工资并指派专人负责劳务人员管理的,分包企业将工程和外派劳务转包或再分包的,通过国内无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或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外派劳务的,未为其招用的劳务人员办理合法境外务工手续的,未建立涉外劳务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等违反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未及时足额缴存备用金的,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从事与赌博、色情活动相关工作的,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赴国外工作的,未与国外雇主、劳务人员签订相关合同的,向劳务人员虚假承诺的,违规收费收取押金的,合同和人员未备案的,未为劳务人员办理合法境外务工手续的,推卸、逃避境外劳务事件处置责任等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法规的行为。


   二、工作要求


    请各镇区、各企业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严格对照重点任务要求,开展全面系统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于75日前报送市商务局(无发现问题亦需书面回复排查情况)。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如发现其他企业存在涉及外派劳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我局举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商务局外经科 何舒婷,电话:0760-89892882


 


                                  中山市商务局


                                  2017626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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