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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对外投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2018-05-31

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18]67号),全面开展对外投资项目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主体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办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境内投资主体,均需填报年报。

二、填报方法

(一)登录“广东省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网址:odi.gdcom.gov.cn),选择“对外投资报表”,点击“年报报表”。

(二)按要求填写《境内投资者基本情况报表》和《境外企业基本情况表》(上述两份表格必填),其他报表按业务实际发生情况选择填写。

(三)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提交”完毕后,点击“上报”,填报结束。

三、截止时间

年报的填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逾期不予补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企业按时按要求填报年报。

(二)请负责填报年报的企业人员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填报,避免乱报、错报、漏报数据。

(三)填报统计年报、月报是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未履行申报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予以通报,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境内投资者,其行为将被纳入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并在商务部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

关于年报的填报指引详见附件,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省商务厅委托的年报审核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市商务局联系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对外投资年报填报指引


中山市商务局

2018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曾红源,13922238016;姚伟嘉,13802962034;全田田,15015673726;市商务局外经科 何舒婷,0760-89892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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