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1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境外直接投资(O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18年1月1日--6月30日。
二、ODI登记主体:
2017年12月31日前(含)已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国内投资主体[包括境内机构、境内居民个人(仅登记特殊目的公司存量权益数据)]。
三、登记内容:
2017年度末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盈利情况。
四、登记渠道:
(一)企业自行申报
(二)委托银行报送
(注意:境内居民个人的特殊目的公司数据目前只能委托银行登记)
五、登记方法:
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输入机构代码、用户代码、用户密码和验证码[机构代码为企业9位数的组织机构代码,如已三证合一,则填营业执照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的第9至第17位数;用户代码统一为quanyidj;登陆密码统一为20150101Aa]。登陆后,选择 “ODI存量权益报告”。
六、注意事项:
(一)认真阅读填写须知,特别注意填报币种、折算汇率、数据统计口径等。
(二)完成存量权益报告登记后,若发现数据有误,可以在申报期间(1月1日到6月30日)重新申报,以覆盖旧数据。
(三)市场主体自行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外汇局每年6月30日后对未按规定办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企业进行业务管控并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管控后,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七、咨询电话:0760-88862618、0760-8886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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