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中山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学习课题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班。为做好有关继教培训工作,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联合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受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建设行业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 尚未取得技术职称、计划参加2018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请按有关规定,补读近年的公需科目等继续教育课程。 计划申报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每年应参加公需科目等继续教育。 二、继教内容、继教方式及授课地点 继教实行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合计进行三天,其中一天由学员自学,两天为面授及考试。学员必须按课程安排时间参加学习和考试。授课地点为东区柏苑路21-25号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第一期上课时间计划安排在6月9日至11日(其中6月11日自学)。 第二期上课时间计划安排在6月30日至7月2日(其中7月2日自学)。 其它期次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安排。 三、结业待遇 考勤和考试合格的,不再出具纸质证明,由学校统一上传学习结果到该学员在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gdrst.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的个人账户,(报名时必须准确写上本人身份证号码,送培单位和“系统”内的工作单位应一致,以免填写不正确影响学习结果上传)。考勤不合格或不参加考试的,协会通知企业联系人,已交费用不退回,重读请重新报名交费。 四、注意事项 1、2011年起全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信息全部在“系统”内登记、管理,全省联网。注册(必须在参加学习班前完成注册)成为会员后才可以在系统登记学习信息。必须要单位先注册,所在单位的员工才能注册。注册时须填写的信息中,所在行政区选择“中山市”,所在人事户头选择“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七十二学时。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安排3天或者18学时,统一课题、统一学习)、专业科目(安排7天或42学时,可参加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安排的学习)和个人选修科目(安排2天或12学时)三类。 3、有关个人每年应及时参加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完成学时后自行上传到系统(参加本校培训的除外),完成规定学时的,可通过“系统”打印该年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目前需要提交近三年)。 4、计划参加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需参加今年5月29日至6月4日 “广东省高级技术研修班(中山班)”学习的,可按《关于协办2018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研修班(中山班)的通知》(中山建协通[2018]30号)的要求报名。 5、遗失个人账户密码的,法人单位通过“资料维护”栏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菜单的“重置密码”功能,可为该个人账户重置新的密码。该个人账户凭新的密码进入系统后,可以根据个人需要更改成易于本人记忆的新密码。 五、报名资料、收费标准及上课时间 请需送培学员的单位于5月31日前提交《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班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办理报名缴费确认手续。 全省统一收费:继教培训费54元/人,教材费45元/人,合计99元/人。 (收费时间:8:30-11:30,14:30-16:00。暂不接受刷卡。星期五下午业务学习,不对外办公;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休息) 已经报名缴费确认的学员,分期分批安排上课。具体分班计划和上课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报名经办人。 城区车位比较紧张,建议学员乘坐公交车出行;自驾车的请注意按规定停放,以免违章。学校位置详见图一、图二。 报名地址:东区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二楼 联系人:梁天鹏(电话:88230839,88337891转2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中山市建筑业协会继续教育课程开办、学时批量上传等工作并备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级分类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市住建局负责我市建设系统相关行业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具体组织本行业继续教育的培训、验证和相关工作”;“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的培训工作,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7天或42学时,选修课不少于2天或12课时”。 为顺利推进我市建设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满足我市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续聘、高聘专业技术职称的需要,我协会将联合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举办建筑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专题讲座,现就有关办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我市建设行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二、开设课程、学时及收费标准 1、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要求,我省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需参加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的学习,并且公需科目的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学习时间不少于7天(或42学时),选修课不少于2天(或12课时)。 2、已参加由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举办的岗位培训班、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建造师等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继续教育等培训班,可作为当年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内容计算专业科目学时。 3、为使我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能顺利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我们今年拟举办下列专业课专题讲座。 2018年中山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题讲座 编号 科目名称 课程 类别 学 时 收费 办班 时间 1 2018年建设行业新技术、新规范、 新标准等宣贯班 专业课 24 180元 5-6月 2 深基坑支护工程结构设计实例 专业课 24 180元 5-6月 3 建筑与工业级水排水系统安全评价案例 专业课 24 180元 5-6月 4 混凝土结构裂缝防治措施 专业课 18 140元 5-6月 5 市政给水排水设备和构筑物施工技术 专业课 18 140元 5-6月 6 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的基本性能及集料 级配设计及应用案例 专业课 18 140元 5-6月 7 海绵城市道路工程关键技术- 道路工程设计技术 专业课 12 100元 5-6月 8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专业课 12 100元 5-6月 9 信息化工程计价基础理论与方法 专业课 12 100元 5-6月 三、结业待遇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确认中山市建筑业协会继续教育课程开办、学时批量上传等工作并备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学员经培训后由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统一批量上传到学员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账户,作为完成专业科目学习的学时证明。 四、报名详情 报名交费时间:5月18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休息) 现场缴费地点: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二楼协会 报名联系人:李伟健 联系电话:88337891-332,88337621
电话:0760-88337891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二楼